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党组成员、巷口法庭庭长
黄志丽,女,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3月出生,福建龙海人。2016年3月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黄志丽同志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6年来,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没有发回改判、没有信访投诉,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她深入乡村社区走访上万名当事人,主动探求基层司法规律,总结出“三个贯穿始终”审判工作方法,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她坚守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脉动”的第一线,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在辖区内创设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有效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她积极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作用,为民发声,她的事迹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法院干警干事创业敢担当的“奋斗者”形象。
黄志丽,1995年参加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巷口人民法庭庭长。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6年,始终坚持忠诚履职、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被群众亲切称为“知心法官”。2016年3月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她守护正义,做理想信念不动摇的“燃灯者”。民事案件往往错综复杂,真伪难辨,考验着法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良知。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黄志丽办案的唯一准则。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现场简单检查没有发现明显伤情,双方私了。三天后,原告因腰部疼痛检查发现骶骨粉碎性骨折、腰椎陈旧性骨折,于是要求被告赔偿27万元。有人跟黄志丽打招呼说原告是某局长的母亲,请多关照。被告直喊冤枉,黄志丽决定做司法鉴定。黄志丽坚持要清真相才下判。鉴定出来,骶骨10级伤残是新伤,腰椎7级伤残是旧伤。她据此判决,被告只承担10万元新伤赔偿。面对办案干扰,黄志丽依然不偏不倚,她坚信,法官坚守理想信念,忠实履行职责,就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她应对挑战,做干事创业敢担当的“奋斗者”。在黄志丽看来,民事审判岗位直接面对各种社会冲突、风险隐患的挑战,迫切需要法官拿出担当精神,去攻克新形势新斗争中的一个又一个“娄山关”“腊子口”, 黄志丽主动探求基层司法规律,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三个贯穿始终”的工作方法,通过调查研究减少错案发生概率,通过亲和调解弥补刚性司法缺陷,通过释法析理实现法律规范与的道德人情的互释交融。一起桩基款纠纷,因为原告仅有项目经理及工人的证人证言,以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求不会有错。但原告言辞激烈,甚至赌咒发誓,为还原真相,黄志丽向各方当事人做了11次调查核实,在庭审前做了7份询问笔录,多次向建筑业界人士请教。最终她找到桩基施工图、检测报告、施工监理记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建筑公司服判并自动履行。 基层民事审判是最能感受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脉动”的第一线,是激发改革创意的第一线。黄志丽将司法场所延伸到法庭之外,依托社区的居委会、农村的村委会开设“法官工作室”,通过这些设在老百姓窗口来接“地气”,她渐渐对辖区内的社情民意了如指掌,在调处纠纷时得到更多信息支持。正是这些在实战中孕育出的斗争艺术,支撑着她把案子办好,赢得群众信任。
她奉献群众,做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知心人”。民事案件,小到一草一木的归属,大到巨额财产的追讨,黄志丽都认真对待,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努力解决好他们的诉求和困难。建筑工人许某因工摔成高位瘫痪,家人为了索赔把他丢在工棚。黄志丽赶到时看到家属和工头吵架,而许某目光焕散,神情绝望,屎尿拉在身上,苍蝇围着乱飞。黄志丽赶紧给许某擦脸喂水。家属不好意思了,工头强硬的态度也软化下来。经过艰辛的调解许某拿到了赔偿款。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这些经历让黄志丽坚信,视民如伤,为民解忧,再硬的坚冰也能被融化。共产党人的初心就是为人民谋幸福,而矛盾纠纷是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拦路虎。一村民小组在分配征地补偿费时,沿用村规民约不分给女性,为此黄志丽走访当地村组织,给村民上法律课,引导村里修改村规民约,当地类似诉讼日益减少。这让黄志丽坚信,人民法官就要和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她忘我钻研,做学思践悟新思想的“先行者”。作为一名党员法官,黄志丽时刻感到肩上责任重大,面对高强度的办案压力,她从不叫苦叫累。母亲生前曾8年卧床不起,她白天办案,晚上尽孝床前,从未向组织上提出调换岗位;长年超负荷工作使她落下胃病、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有时疼痛难忍,却从未耽误过一个案件的审理。作为一名十九大代表,黄志丽不仅通读大会报告,还坚持带头学懂弄通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参会回来,她立即投入到宣讲十九大精神的工作中,时逢她父亲病重住院,她就在医院和单位、宣讲地点之间往返奔波,先后到社区乡村、机关单位、企业学校为党员和群众宣讲近百场,听众上万人,努力把党中央的好政策传递到群众中,当好十九大精神和新思想的传播者、宣传者、践行者。
她磨砺风骨,做清正廉洁守底线的“铁包公”。清正廉洁是群众认同司法的基础,是公正司法的保证。做法官十多年,黄志丽也常遇到很多案件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试图靠近、拉拢她,但在黄志丽看来,司法作风无小事,作为一名法官,手握天秤,就应该道德当身,不以物惑,一心断案,绝不让法律的天平倾斜。
十几年来,黄志丽始终把岗位作为奉献的舞台,把群众冷暖装在心中,以清正廉洁捍卫公正,以修身炼己淬炼品格,用实际行动诠释法律的尊严,用真情践行柔性司法的温暖,在新时代的新征程中,守望正义初心,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与时间赛跑、用奋斗发声,忠诚履行了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