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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巍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

三级高级法官、正处级

阎巍,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出生,山西太原人。他作为最高法院首批入额的最年轻的主审法官之一,多次参加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为推动我国行政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10年以来,其连续多年办案量居所在部门首位。2016年,其响应党的号召,告别新婚不久的妻子和刚出生的儿子,毅然奔赴巡回法庭工作,并在身患耳疾、不及时治疗可能严重影响听力的情况下,坚持工作,创造了最高法院法官年办案量的历史纪录。其在行政诉讼诉调对接领域的改革成果,以及党建方面取得的成绩,获得了最高法院及有关部门领导的多次批示认可。

阎巍同志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8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行政法学研究工作,2011年11月出站并因科研成果突出获得中国社会学院副研究员职称。该同志自2008年6月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多次获得办案标兵、嘉奖等表彰,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指南》、《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等多部重要法律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办案量自2010年以来,连续多年名列所在庭室前茅,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2017年底,适逢巡回法庭结案的关键时刻,阎巍同志在身患耳疾、听力严重受损,若不及时手术可能导致耳膜穿孔的情况下,不顾医生与院、庭领导的关心和劝阻,将住院通知单隐藏,带病坚持工作,于当年以1013件的结案数创下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年办案量的历史纪录,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担当。由其承办的案件,多次荣获最高法院年度十大行政审判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最有影响力的行政审判案例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其承办的“曹晓敏诉绍兴市人民政府其他行政行为案”批示:“此案处理效果很好,经验十分宝贵。请总结推广。”对其承办的牟伦香、杨小利等11人诉利川市人民政府、利川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赔偿系列案,批示:“效果很好!”此外,由其推荐及报送的全国各级法院的6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015年,他以“不让官与民的天平在这里失衡”的事迹,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国法学会、人民网联合授予“最受欢迎法治人物”称号。2018年,最高法院授予阎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并在人民法院报以“逐梦路上的行者”为题报道了其先进事迹。

在办案的同时,阎巍结合自己的办案实践,潜心钻研专业知识,探寻改革进路。他在《法学家》《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核心期刊上发表了《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研究》《论行政诉讼禁止判决》《论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重构》《澄清与重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中国进路》等学术论文数十余篇,承担了中国法学会、住建部等发布的多个省部级课题。其个人专著《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理论与规范》在出版不到半年时间里两次印刷,成为法律出版社2019年学术专著类畅销书。为了减轻人民群众因诉讼知识匮乏导致的诉累,2018年,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诉前化解、繁简分流、审判前移等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综合运用,着手制定了《第四巡回法庭简易行政案件诉前化解与快速审理工作方案(试行)》。并带领团队于2018年11月12日至12月26日开始试行。试行过程中,阎巍及其团队在顶住繁重工作压力的同时,每周抽出两天,在接访窗口耐心地向群众解释法律问题,释明案件出路,消除了很多群众在长期诉讼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疑惑和不满,将接访的33%的行政案件化解于诉前,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阎巍在此础上撰写的《论行政案件再审审查过程中的诉调对接与繁简分流》一文被人民法院报专版发表。2017年,因理论成果突出,阎巍入选“北京市百名法学英才培养计划”。

除了审判及学术活动,阎巍在担任行政庭党支部青年委员和团支部书记期间,带领所在团支部在最高法院率先组织“青年法官下基层”系列活动,并创办了“行政庭青年法官与人大代表联动机制”,引起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周强院长批示:“这是一个创新。望长期坚持并积累经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批示,该机制:“是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创新,同时也是对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代表工作的新探索。”《人民法院报》2014年3月5日于头版报道了行政庭法官与全国人大代表的结对活动。2015年,“行政庭青年法官与人大代表联动机制”被推荐为共青团中央团建优品汇品牌项目。在其任行政庭团支部书记期间,行政庭团支部于2014年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最具活力团支部”,相关事迹被《紫光阁》杂志报道。阎巍同志因其在党团工作方面的出色表现,于2014年被选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团委副书记(兼职),2016年被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青年联合会常委。2018年,在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活动中,他被最高法院及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两级组织推选为“爱岗敬业好青年”,并获得全国“爱岗敬业好青年”提名。

阎巍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

三级高级法官、正处级

阎巍,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出生,山西太原人。他作为最高法院首批入额的最年轻的主审法官之一,多次参加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为推动我国行政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10年以来,其连续多年办案量居所在部门首位。2016年,其响应党的号召,告别新婚不久的妻子和刚出生的儿子,毅然奔赴巡回法庭工作,并在身患耳疾、不及时治疗可能严重影响听力的情况下,坚持工作,创造了最高法院法官年办案量的历史纪录。其在行政诉讼诉调对接领域的改革成果,以及党建方面取得的成绩,获得了最高法院及有关部门领导的多次批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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